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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系列之:工业新城尽染绿 碧水蓝天换新颜

日期:2013/12/2 13:17:15

2008-11-10 来源:中国建设报  

园林城市-株洲

  工业新城尽染绿 碧水蓝天换新颜


  株洲,位于湖南东部、湘江中游,是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株洲历史文化悠久、人文底蕴深厚,中华民族的始祖、农耕文化的创始人炎帝神农氏长眠在境内的炎陵县。株洲地处江南,融山、水、城为一体,城区山林、水域众多,湘江由南向北穿城而过,城区内外山体原生态植物群落丰富,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丰富的植物资源,是该市园林建设的比较优势之一。与此同时,工业的快速发展,成就了株洲作为一个工业新城的光荣与梦想,但同时也给这座城市留下了环境欠佳的后遗症。2000年,株洲市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将建设“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还原城市山水秀美容貌”的园林城市,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株洲市从保护、利用和改善良好的自然环境入手,加强城区的山体、水系的保护和景观建设,并在城市景观中引入自然山景,中心城区被绿色环绕,城区内外景观相互渗透、互相融合,形成了“城郊倚绿枕,四港系两洲,一江串众园,绿网织新城”的山水园林城市的景观特色,实现了工业城市向园林城市的转变。2008年2月,株洲市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殊荣。

  强化领导,形成全市创建合力

  株洲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连续三年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并明确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总揽,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以蓝天碧水绿城为主要内容,以弘扬炎帝文化为特色,倾力打造山水园林新城,实现环境治理和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体现特色、增加绿量”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相互配合、密切协调的工作要求,组建了工作网络,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为早日实现创建目标,全市上下全面动员、各方面广泛参与,形成了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全民创建的工作体系。具体工作中,一是强化了工作责任。对主要部门进行了责任分解,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各城区政府对辖区内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重点公共绿化和大环境绿化实行分块负责;建设、规划、园林、城管、公安、工商、文化、环保等职能部门都明确了相应的创建责任;各社区、办事处、居委会和各单位都明确了专人负责抓创建工作。二是强化了企事业单位的创建力量。通过创建绿化生态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活动,号召各企事业单位,建设园林式单位、园林式企业,充分调动了各单位、企业的积极性。三是调动了市民的创建积极性。通过媒体宣传,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在全市上下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

  以点带面,突出创建工作重点

  创建工作浩繁复杂,既要面面俱到、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在创建过程中,株洲市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挖掘文化内涵,高标准建设公共绿地。注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建设相结合,加强城市绿化广场建设,先后建成炎帝广场、中心广场、长江广场等一批城市绿化广场;注重文化与园林艺术相结合,突出一园一题,加强城市公园建设,营造了鲜明的园林特色。和2001年相比,全市公园增加了11个,绿化广场和街旁绿地增加了61个,目前,人均公共绿地达到了9.1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了6.1平方米。二是完善道路绿化,美化城市骨架。注重功能和美化的协调统一,狠抓道路绿化建设,做到道路绿化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注重丰富道路绿化特色,引进适合株洲生长的树种,营造灵活多样的植物造景、简洁明快的花卉配置,形成了一路一品、一街一景的道路绿化特色;注重提高道路绿化档次,新建的株洲大道、中环大道等一批道路,已成为城区规模宏大的绿色景观长廊。三是大力推进庭院、小区绿化。根据株洲市大中型企业多且分布集中等特点,以大中型企业为龙头,大力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小区。到2007年底,全市建成省市级园林式单位221家,建成省市级园林式小区57个,城市主干道沿街90%%以上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四是积极扩大生产绿地。为适应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发展的需求,制定优惠政策,运用市场手段,自育和引进相补充,确保了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的需求。五是加强人文景观和古树名木的保护。株洲市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有各类古树名木4364株。在创建工作中,株洲市十分重视城市文化精神的塑造,追求保护与开发的平衡,力求在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延续与发展历史文脉,彰显株洲城市的个性。

  规划先行,打造创园系统工程

  为有条不紊地开展创建工作,2003年,株洲市结合《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编制了起点高、操作性强的《株洲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立了近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远期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2005年以来,以《株洲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指导,编制完成了《城市分区绿地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株洲市城郊生态绿化规划》、《株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配套规划。为确保规划的实施,株洲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一是全面实行规划“红线”、园林“绿线”的双线控制制度,实行规划“红线”、园林“绿线”的双线控制办法,强化了实施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批制度,切实做到规划先行、绿化先行。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园林行业管理规范。先后制定了《株洲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株洲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株洲市园林绿化养护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为园林绿化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强化了“绿色图章”的作用。从2001年起,在绿化工程建设中推行了“绿色图章”制度,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绿化设计施工审查备案制度,推进了城市绿化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创新机制,扩大多元资金投入

  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多渠道筹措城市绿化建设资金,这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保障条件。株洲市采取财政投入、企业投入、市场运作、招商引资等方式,加大绿化投入,实现了投资规模的逐年增长。在财政投入上,建立了财政对园林绿化事业投入逐年增长的机制,近三年,株洲市城市园林绿化累计完成投资近7亿元。2006年,全市城市维护费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资金达到了3亿元,用于重点园林绿化项目的新建和提质改造的园林绿化养护经费达到了4000多万元。2003年以来,全市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的环保意识和绿化意识不断增强,建绿、爱绿、护绿已经成为了自觉行动。南方公司、硬质合金厂、铁路职业技术学校、市渔场等企业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投入8000余万元完成了凤凰公园、楠峰公园、怡山公园和东湖公园的建设。

  通过几年的努力,株洲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绿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已经形成了以公共绿地为“点”,道路绿化、防护绿地为“线”,居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为“面”的三位一体绿化系统,绿地总量、绿地率和可视绿量大大增加,绿化水平全面上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为37.35%%、38.87%%、9.1平方米,其它城市绿化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同时,通过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了城市环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沧桑砺洗,春华秋实。株洲这座新兴工业城市,现已将绿色作为主色调尽情挥洒,呈现出勃勃生机。如今走在株洲市街头,鸟语花香、绿意盎然,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沁人心脾,宛若置身一个风景秀美、环境怡人的公园中。

  再展辉煌,建设生态园林城市

  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之后,株洲市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清醒地认识到:优美的环境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品位和档次所在,是一个城市的吸引力所在,也是一个城市持续的发展力所在。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株洲市委、市政府将以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在巩固、发展“国家园林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初步构想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生态型、节约型城市园林建设要求,利用株洲优越的自然环境,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将自然生态保护与城市建设融为一体,使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促进城市经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合理有序、可持续地发展。目前该市已开始着手编制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规划工作。今年4月、10月,株洲市邀请了部分知名教授、专家,召开了两次专题研讨会,专家通过现场考察,阐述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思路,为株洲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出宝贵建议。并与院校合作,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研究,力争年底前完成株洲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为继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2008年初,株洲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工委、城市四区、市经委和市企业工委以及市园林局牵头组织全市各机关、厂矿、企事业等单位,因地制宜,在原有绿地基础上,全冠移植8万余株胸径10厘米~20厘米的乔木,通过乔、灌、花、草的合理配植,达到不但绿量大幅增加,而且四季有花的效果。在全面完成今年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将在2009年计划投入11000万元,完成园林绿化提质改造和新建项目23个,进一步丰富株洲市的绿化特色,为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在8年的磨砺中已经变得更加自信的株洲人毫不怀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这个新的目标也一定能够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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