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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区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日期:2014/8/26 9:43:39

     一、树木养护   1、灌溉与排水。应根据不同的树种习性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灌溉,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对水分和空气温度要求较高的树种,还要进行叶面喷雾。浇水前应先松土,并围堰做好蓄水坑,夏季浇水宜在早、晚进行,冬季浇水宜在中午进行,每次浇水都要浇透,浇水不能过急,以防止地表泾流或树木倾斜。树木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2、松土除草。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高温季节须每月松土2次,松土深度以不伤害根系生长、不导致树木倾斜为限;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每年须在树的根茎周围对草坪切边;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对园林植物安全,不产生危害,除掉的杂草及时清运、掩埋或异地制作肥料。   3、施肥。树木休眠期和种植前,需施基肥;生长期可按植株的生长势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施肥量根据不同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状而定。各类绿地应以施腐熟后的有机肥为主,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微量元素肥料。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一般为25×30cm。除根外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树叶,施肥宜在晴天进行。   4、修剪整形。乔灌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凡因观赏要求对树木整形的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性,将树冠或树体培养成一定形状后进行修剪。乔木类: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等。道路行道树枝下高度根据道路的功能严格控制,遇有架空线按杯状整形修剪,并做到分枝均匀、树冠圆整。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自下而上、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证全株枝叶丰满、线条整齐,按倒大或垂直整形修剪,防止退化,特殊造型的绿篱要逐步修剪成形。修剪次数视绿篱生长情况而定。地被、攀援类: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援的功能,对多年生攀援植物应清除枯枝,删除老弱藤蔓,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角倾斜,剪口要平整,并涂抹防腐剂。对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扯裂树皮,操作时要注意安全。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期。在树木生长期要进行剥芽、去蘖、疏枝等工作,不定芽不得超过20cm,剥芽时不得拉伤树皮,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干净,保证作业现场的洁净。   5、树体保护。及时做好枯死树(含人为损坏)的清理和补植工作;及时做好树木扶正压实工作,保证树木生长整齐一致;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采取根部培土,主干包扎等防寒措施;病虫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严把检疫关;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防治。   6、树木补植。树木缺株应及早补植。落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落叶以后土壤冰冻以前补植;针叶树、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补植。补植的树木,应选用相同规格的原树种,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行道树种必须与同路段树种和规格基本一致。   二、地被和草坪养护   1、地被养护。高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期,每年应及时除杂草、中耕若干次,中耕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天气干旱、土壤干燥时要适时、适量进行浇水。早春发芽前期要普遍进行施肥,采取薄肥勤施的办法。发现枯死植物应及时挖除和补植,枯叶残花要随时剪清除;木本地被植物萌发能力强的应在冬眠期进行修剪。应使植物在生长期间,保持高度不超过60cm;宿根类地被植物,经3-4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发育时,应按不同类群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更新移植。   2、草坪养护。草坪中杂物应及时剔除,杂草过多又无法纯化时,应重植草坪。低洼常年积水处,要填土整平或浅沟排水。空秃地段应及时补植。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适时进行中耕、加土、镇压,保持土壤平整和良好的透气性。草地板结应定期打孔,草坪的高度控制在10cm以下。同时要根据草种的生长习性适时修剪适时施肥,防止草种退化。一般情况冷季性草种生长期每月修剪3-4次,施肥2-3次;暖季性草种每年修剪2-3次,施肥2-3次。   三、花坛花卉养护   1、认真做好花卉、花坛的养护工作,花坛换花除了间种以外,栽植前必须深耕细耙,除尽土中的石块、草屑、残茎和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花坛的防护设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   2、春季花苗的移栽应在早晨、傍晚或阴天进行;栽植后,应随即浇水。栽植后的4-5天内应再进行浇水。花卉生长盛期,要及时中耕除草,追施肥料,施肥后应立即喷洒清水;枯萎的花蒂和黄叶要及时剪除,以保持花坛清洁,缺株要及时补栽;凡须摘心的品种,应及时进行;木本花卉要及时剪枝、整形;宿根花卉要及时更新;易倒伏的花卉,要立支柱绑扎。   四、古树名木养护   1、城市百年(近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标志着城市的文明与进步。由园林绿化部门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在单位或者私人家庭内的树木,由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养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2、要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志,进行重点保护;对古树名木生长不利的环境必须及时改善;对腐烂的部位应切除,并保持其古老苍劲的形态;古树名木易受蛀蚀害虫危害,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防治;对生长日益衰弱的名树名木,应组织有关科技人员,制定复壮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养护;已倾斜的古树要设支撑,防止倒伏,并注意美观;对有历史背景和具有纪念性意义的已枯死的名树名木应立碑保留。   3、古树名木树冠投影或根系生长范围内,以及树木的上风方向和正南方向5米内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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