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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中清河治理及中清河游园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5/8/4 15:06:5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中清河治理及游园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阜阳市中清河治理及中清河游园建设设计项目

  1.2项目编号:FZGY-GCSZ20150152

  1.3招标人:阜阳市园林管理局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资规模:中清河河道治理及两侧景观2100平方米;阜王路西侧中清河游园8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2.2项目地点:中清河(一道河路--淮河路),中清河游园。

  2.3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清河(一道河路至中清河公园北边界线)、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清河游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阜阳市中清河治理及游园建设,包括中清河河道治理2100平方米、两侧景观21000平方米;阜王路西侧中清河游园85000平方米米(主要包括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照明、桥梁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总任务,过程中发包人会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实施,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按发包人下达的各期设计任务书执行设计任务。

  2.5设计周期:25日历天

  2.6设计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来承接过单项设计费合同金额达到16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或设计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性景观设计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以合同时间为准。)。

  3.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

  3.4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来承接过单项设计费合同金额达到16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或设计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性景观设计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以合同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8月3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熊工

  电话:0558-229369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319号方雷大厦东四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8-2596996、18255815510

  电子邮箱:9420217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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